关于发放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护士及医师 资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已发放至本市,预计本周末(4月27日)发放至各县区卫计委,请以医院为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明,至所在县区卫计委统一领取。
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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