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历
药历是药师为参与药物治疗和实施药学服务而为患者建立的用药档案;
药历由药师填写完成;
药历内容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病历摘要、用药记录、用药评价。
病历摘要:既往病史、体格检查、临床诊断、非药物治疗情况、既往用药史、主要实验室检查数据、出院或转归;
用药记录: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途径、起始时间、停药时间、联合用药、不良反应、短缺品种;
用药评价:用药问题与指导、药学监护计划、药学干预内容、药物监测数据、药物治疗性意见、结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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