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治疗药物是抗甲状腺药①丙硫氧嘧啶;②甲巯咪唑(他巴唑);③卡比马唑(甲亢平);④碘化钾。
(2)其他治疗药物碳酸锂,主要用于对抗甲状腺药和碘剂均过敏者,临时控制症状。
(3)对甲亢初治患者、新生儿、儿童和20岁以下的患者,首选抗甲状腺药:丙硫氧嘧啶、甲巯咪唑(他巴唑)和卡比马唑(甲亢平),分为3个阶段:初治阶段/减药阶段/维持阶段
①初治阶段
丙硫氧嘧啶成人初始剂量为一日300-600mg,分3次服或一日 1次;对严重的甲状腺功能亢进、重度甲状腺肿大可加大剂量,如为初患病者则初始剂量可为一日600-900mg.儿童6-10岁起始剂量为一日 50~150mg或一日 4mg/kg,10岁以上一日150-300mg.甲巯咪唑初始剂量一日15~60mg,分为1~3次服用,大约1-2月后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儿童初始剂量为400μg/kg,维持量减半。卡比马唑一日30mg,最大剂量一日60mg.(以控制症状为准确定合适剂量)
②减药阶段
当症状显著减轻,体重增加,心率下降至80~90次/分钟,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或四碘甲状腺原氨酸(T4)接近正常时,可根据病情每2-3周递减药量1次。一般在减药过程中,应定期随访临床表现,包括基础心率、体重、白细胞及T4和必要时测促甲状腺素(TSH)。递减剂量不宜过快,尽量保持甲状腺功能正常和稳定性,逐步过度至维持阶段,一般约需2~3个月。(症状减轻、指标接近正常,每2-3周递减药量1次,持续2-3个月)
③维持阶段
甲状腺功能在1-3月内恢复正常后,改为维持量,丙硫氧嘧啶一日 25~80mg,儿童25-75mg;甲巯咪唑和卡比马唑一日5-15mg,为期约1~1.5年,在不稳定而不愿采用其他方案者,维持阶段可延至2~3年或更长。在整个疗程中,务求避免间断服药,如有感染或精神因素等应激,宜随时酌增药量,待稳定后再进行递减。(甲状腺功能正常后,采用维持量,避免间断,维持数年或更长时间;有应激,酌情增量,稳定后再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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