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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笔记:麻、精、毒药的供应与使用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12月27日 ]  【

  麻、精、毒药的供应与使用

  1、麻醉药品只限用于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不得在药店零售 。

  2、药用罂粟壳可供医疗单位配方使用和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经营单位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配方使用,不准零售。

  3、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供应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使用,不得在医药门市部零售。

  4、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供各医疗单位使用,医药门市部应当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零售。

  5、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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