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州纪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生招聘公告
一、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州域内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中使用行政编制或全额事业编制的在职在编干部(含兵团二师和驻州单位)。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选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7、具有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9、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选调职位
详见《州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跟班学习、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动员
6月1日至6月8日,在巴音郭楞日报、巴州电视台、巴音郭楞党建网(http//bygl.xjkunlun.cn)、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6月1日--6月8日。
报名地点:州党政办公楼四楼州纪委组织部404室。
详细地址:库尔勒市巴音东路45号
联系电话:0996-2032371,2024040。
1、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者需提前关注巴音郭楞日报、巴州电视台、巴音郭楞党建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信息,下载并填报《州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报考者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为报考人员出具的同意报考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提前填写的《州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报名。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选调资格,并视情形进行严肃处理。
2、印制、发放准考证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州纪委(监察局)以电话方式通知报考者本人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同一职位应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四、考试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案例分析),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应试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确定后,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巴音郭楞党建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含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者公布。
2、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包括时间和地点)在巴音郭楞党建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应试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在巴音郭楞党建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将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州纪委(监察局)组织报考人员到州域内的二等甲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州纪委(监察局)另选二等甲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含复查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州纪委派出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家庭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了解;进一步核实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职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确定拟调入人员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并提请自治州纪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调入人员。
八、公示
拟调入人员确定后,在巴音郭楞党建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拟调入人员原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九、跟班学习及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拟调入条件的,在州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一年。跟班学习期满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州纪委(监察局)在巴音郭楞党建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巴音郭楞党建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划定复习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6-2041444,1357901929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996-2037691,18699600018(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五)本次选调工作由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请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动员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公开选调,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