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攀枝花西区综治工作中心选调生招聘公告
一、选调范围
西区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3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优先考虑;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有综治、维稳、信访相关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责任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西区区委政法委502办公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5月3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填表说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
2.现场报名。报考者应携带报名表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面试
西区区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成绩作为进入考察的依据。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综合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西区区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试用人选。
(四)试用及调动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由西区区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调入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西区区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此次选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选调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此次选调工作由西区区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5559625
联系人: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