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唐县开发区选调生招聘公告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采取统一选调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综合办公室2人,投资促进局2人,国土建设局2人,经济服务局2人,财税局2人。
三、选调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7年公开选调开发区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须为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或者开支渠道是全额事业费的工作人员,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诚信档案》有负面清单的,个人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同时,选调工作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选调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唐县人社局405室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 0312-6421733。
2、资格审查: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之间可以调剂。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和电子版。自行下载并填写《唐县2017年公开选调开发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便于核实学历信息。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招聘办公室负责填写《唐县2017年公开选调开发区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对应聘人员当场摄像。
其中某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岗位之间进行调剂、核减该岗位选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并通知应聘人员。
3、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7月21日到唐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阳南街新华书店旁)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专业知识与所报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三)考核和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考核由选调办公室牵头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查阅人事档案、听取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诚信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若面试人数低于选调人数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诚信情况等进行考察,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末位出现成绩并列人员,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
(四)体检
体检由县选调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
(五)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入围人选得分情况及考核、体检结果,由县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录用后原工资待遇不变,待《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落实后,按新政策执行。
五、本《公告》由唐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6421733,0312749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