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资料】
(一)据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统计,北京有88. 5%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城乡接合部; 复旦大学一学者的研究表明,居住在上海城乡接合部的外来人口占来沪外来人口总数的80%左右。
(二)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的农地早在1997年被征用开发为某小区,村里的建设用地在规划中作为小区的配套绿地。当地村民已全部转为城市居民,但因为绿化地无经济效益,开发商迟迟不拆迁,结果,这些村民尽管户口状态发生了变化,但生活模式还基本保持原样,只不过由原来的“种地”,变成“种房子”,村民们利用自家的宅基地建盖了出租房屋,把租金作为生活来源,成为典型的“城中村”。
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以及一些省会城市有不少“城中村”。有数据显示,“城中村”,在深圳市有241个,在北京市五环内有231个;在广州市,有因社
会治安问题而全国闻名的石牌村、三元里村等众多的“城中村”;在上海的“老”城区,仅徐汇区就有“城中村”40多个。在西安市,有“城中村”417个;在太原市,有“城中村”75个;在昆明市,有“城中村”288个。近年来,在一些发展较快的中小城市也出现了“城中村”,如浙江绍兴,有“城中村”45个。
(三)成都市人民塘社区属于城乡接合部,社区常住人口有3800多人,暂住的流动人口就有4000多人。一段时间以来,社区内抢夺、盗窃等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大多是骑摩托车抢劫,一个人骑,另一个人来抢夺。一天,两名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公然抢夺一名骑车女子的金项链,得手后,二人迅速驾车逃逸。目睹歹徒的嚣张行为,气愤之下,张德军与另外三人驾驶汽车,追赶两名歹徒,令歹徒惊慌逃窜,群众拍手称快。社区书记告诉记者,自从出了张德军等人见义勇为抓歹徒这件事情以后,社区内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摩托车抢夺案件大幅度减少。成都市成华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委员会特授予张德军等人“成华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光荣称号,并发给每人奖金500元。
(四)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随着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在一些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土地权属关系混杂,有的村直接保留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有的村虽然实行了土地国有化,但仍然给村民划定了“集体发展用地”和“宅基地”,结果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村集体和村民在利益驱动下,利用宅基地和集体土地脱离城市规划的引导与控制,修建了大量房屋用于出租,结果形成了大量布局混乱、密不透风的“握手楼”、“接吻楼”。商店、餐饮店、旅店、美容美发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混乱拥挤,街道、公共厕所等清扫不及时,垃圾遍地,几乎难以下足,和周围的高楼大厦城市社区形成强烈的对比。
(五)“城中村”一般地处城乡接合部,地理位置优越,房租便宜,于是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在有限的土地上拥堵着几倍甚至十倍于村民的流动人口,使公共设施严重不足,交通拥挤、自来水供应紧张,学校、医院、住房及文化娱乐设施等满足不了需求,形成了“城不城,村不村”的局面。某“城中村”一负责人说:“虽然我们村早已划入城市社区,但仍然由村委会来管理,现在又涌入大量流动人口,我们根本管不过来,只好只管自己的村民,其他的都不管。”
(六)据某报报道:昆明市警方对发生在本市的51164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进行调查后发现,约70%的受害人为流动人口,受害地点集中在“城中村”及周边地区。2010年,昆明市“城中村”共发生火灾177起、致死5人、直接财产损失79万元,分别占全市总数的24%、41%和11%。昆明市“城中村”内出租房管理混乱,无证经营、违规作坊密集,居住人员安全意识淡薄,88. 7%的火灾因用电、用火不慎引发,并且发生火灾后消防车无法进人。另外,因规划、违章建筑挤占公共空间等诸多原因,“城中村”内道路普遍狭窄、拥堵严重,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影响了市民出行。此外,昆明市2010年以来共查处涉黄案件2326起、涉赌案件3629起、涉毒案件5977起。数据显示,超过30%的“黄赌毒”案件发生在“城中村”,约80%的涉案人员为流动人口。
(七)调查结果显示,在北京大学生聚居村中,69. 6%的人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月租金三四百元。这些聚居村主要在海淀区的东北旺、西北旺、二里庄、肖家河,昌平区沙河镇等乡镇,全部处于城乡接合部。在北京市唐家岭村,本地人口不足3000人,接纳了近5万人的流动人口,相当于一个县城的人口规模。一栋楼里有很多的单间,像鸟笼子似的。七八层的砖房瓦房通常是农民在原来三四层楼的基础上加盖的,大部分接房的地基不到半米,要是有地震,危险性极大。一般一栋楼只有一个楼梯口,如果起火的话,那真是“一户有火,千户联营”。此外,入室盗窃、抢劫斗殴等案件频发,甚至有村民向大学毕业生强行收取10元/月的保护费。
(八)有学者认为,“城中村”为城市提供了足够的廉租房。目前居住在“城中村”的工厂工人、保安、送水工、清洁工等中低收入阶层只有能力选择居住“城中村”,而城市离不开“城中村人”的劳动。一些地方政府耗巨资去拆建“城中村”,不如加强管理,把改造“城中村”的钱投到其他地方更有效益。
2009年9月11日出版的《南都周刊》封面以“再见!广州城中村”为题,写道:这是一个迥异于都市的社会生态。在高楼包围下,在透不过光线的握手楼之间,原住民与外来租住者们,各取所需。那里有龙船南音,也有脏乱、逼仄、阴暗、不体面,但是,正是这样的“城中村”,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广州这座城市的门槛,使得300万外来流动人员,以此踏板,零限度地接触到城市的中心,廉价地做着“广州梦”,也让广州获得了“开放、包容”的美誉。
(九)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都把改造“城中村”作为重要任务来抓。2010年北京启动50个“城中村”改造;石家庄已启动“城中村”拆迁改造工程72个;2008年2月,昆明市涉及百万人口的“城中村”改造工程启动,按“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的动态管理机制,计划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西安市截至2010年11月,全市“城中村”改造已累计完成120个整村拆除工作,共完成38个“城中村”回迁安置,计划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二环线内72个“城中村”的改造任务;2011年,武汉市将完成二环线内56个“城中村”的拆迁改造。
(十)记者采访中发现,在北京市一些准备拆迁的“城中村”里,一些农民工租户对拆迁忧心忡忡,他们表示根据自己的收人只能租住月租三四百元的“城中村”的房子,拆迁后他们只能往四环、五环外再找“村”栖居,生活工作会有很多不方便。某“城中村”女房东每月房租收人2000多元,她虽然不满意自己的居住环境,希望政府尽早治理,但又担心治理后失去房租生活没有来源。
(十一)2009年11月27日、12月27日、12月31日,北京城乡接合部社区大兴区北五镇中的黄村镇和旧宫镇,连续发生三起灭门案,共导致13人死亡。更令人惊恐的是,死者都是凶手的妻儿父母以及朋友。这三起灭门案既不是仇杀,也不是情杀,还不是图财,“全都是激情杀人,怎么去防范?不计较犯罪成本和效果,甚至为了几张纸巾都能去抢劫,动不动就走向极端,等到真正判刑的时候才后悔,这是城乡接合部刑事犯罪的一个极鲜明的特点。”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负责人说。不久,大兴警方宣布对辖区16个流动人口严重超过户籍人口的自然村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新设了铁门,村周围还筑起了砖墙,增添了摄像头,村民和租住者出入都需要凭证件,每天早6点开门,晚23点关门。
这种“封村”的举措,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被舆论指责为对流动人口的“变相歧视”,有侵害人权之嫌。有网友认为:深圳、广州、上海、温州、东莞等地城乡接合部像北京大兴这样的“城中村”有很多,可怎么没听说人家要“封村”?把修围墙的钱拿来修点廉租房、球场、公园、公共浴池、娱乐场所等等,让村民和租房者生活得好些,岂不更好?有人惊呼,这是当地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的“变相歧视”,纯属排外之举;有人怒斥,这种“被封闭”的管理思路只堵不疏,是“历史性”的退步;更有人认为这是现实版的电影《第九区》(一部被认为影射南非当年种族隔离政策的影片),戏言“要不要再修个带电网的高墙”?
当地公安机关解释说:“封村管理”并不是封闭村庄,只是推进村庄社区化的管理模式。实行“封闭化管理”,搞好这些村庄的治安,就是在保护村民和流动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从维稳现状出发,“封闭式管理”是最好的选择。至于“封村”侵害人权之说,当地公安机关更不认可。认为“封闭化管理”措施经过了当地村民的同意,达成了共识,虽然这一措施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但仍不失为对城乡接合部治理的探索。一对租住在村里的来自浙江的小夫妻说:“我们来北京是做小本生意的,我们当然希望村里的治安能够好一些,我们有安全感,做生意才更放心。”大多数外来户都和他们的想法一样,并没有觉得“封村”这件事情有什么问题,他们反而认为,实行“封村”之后,在这里生活应该会更加安全。
(十二)江苏省苏州市吴红庄社区常住人口3350人,暂住人口4. 5万人,是个典型的“城中村”。前些年因“乱”出名,人人避之;近年来因“治”宜居,想租房,一屋难求。他们的做法是:一是由政府牵头,组建起了一支以公安为主力军,由工商、城管、文化、卫生、劳动、综治等部门组成的政府职能部门联合管理队伍。联合执法队采取书面告知、宣传发动、重点整治等手段,相继开展了“黑摩的”、“黑中介”、路面摊点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取缔各类无证营业场所百余家。二是对出租屋实行分级管理。社区民警和辅助人员对私房出租户、暂住人口、沿街店铺信息进行逐一采集。他们把社区908户住宅分成红、黄、蓝三个等级,红色列为重点关注户、黄色列为一般关注户、蓝色列为放心户,并绘制成平面图,挂在警务室的墙上,使社区民警便于分层次管控。三是成立了红庄社企义工巡防队,把辖区内360余家企业约500名厂企内部保安组织起来,和民警共同维护社区治安。四是从解决民生问题人手,增加外来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红庄,没有“本地人”和“外地人”之分,“在这里就像在家一样。”在红庄开了一家发廊的安徽籍小伙刘先生说,这里的本地人,很少把他当“外地人”看,同时自己的孩子就在对面的东湖小学上学,用不着交借读费。
(十三)“城中村”的住户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受培训机会少、整体素质不高,就业和生活质量低下,由于住房、医疗、子女就学、劳动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有些农民工靠打零工维生,有些是无业者。有钱赚的时候还好,没钱赚的时候其心理状态极不稳定。社会学者认为,这部分人群是最具社会危险性的,许多看上去是家庭矛盾、个人问题引发的事件,其实都是社会问题。
(十四)一些城市在对“城中村”的改造中存在突出的治安问题。一是部分村民对改造拆迁政策不满,引发群体性上访、堵路事件。如2006年某市双山村违章房屋拆除过程中,近200名村民聚集堵塞308国道长达1个小时,严重影响公共交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二是拆迁方进行野蛮拆迁,严重危害村民人身安全和生活秩序。如2007年3月12日夜间,某市盐滩村村民张某家中院墙被挖掘机强行挖倒。3月19日夜间,阎家山村拆迁区域的7户村民门窗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三是拆迁区域秩序混乱,各类治安、刑事案件高发。“城中村”流动人口多,人员成分复杂,治安秩序历来相对混乱,而在漫长的拆迁进程中更是乱上加乱“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同时,一些社会闲杂人员浑水摸鱼,小偷小摸,有的偷割电线、有的偷卸门窗,严重扰乱居民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