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选调生考试 >> 安徽选调生考试 >> 2016年安徽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聘选调生2人公告

2016年安徽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聘选调生2人公告

来源: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4-12   【

2016年安徽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聘选调生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本县公开选调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工作人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在肥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确定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和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20室(肥西县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岗位表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证件(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⑷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必须达到“N+1”(N指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即形成有效竞争,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3、考生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语言理解与表达及所报考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

  体检、考察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单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七)公示

  1、选调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选调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咨询和监督电话为:

  咨询:0551-68828956(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监督: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肥西县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6年安徽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2人公告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

  热点推荐:>>> 2016年选调生辅导课程火热报名中 2016全国各地选调生选调公告简章汇总

  小编推荐2016年选调生考试报考条件 2016年选调生考试报名方法流程 2016年中央直属选调生考试大纲 2016年选调生报考完全指南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