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书的写作要领
1.制度的写法
制度的内容一般分标题、正文和签署三个部分。
(1)标题
标题有两种书写形式:
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出勤制度》、《例会制度》等。
另一种是由制文单位、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公司岗位责任制度》。
(2)正文
制度正文,一般分三层表述。
①序言说明制订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②主体具体说明工作程序和对有关人员的行为要求。这是制度的实质性内容,一般分条分款写。
③结尾说明执行要求。
有些内容复杂的制度,其正文可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来写。
(3)签署
写上制文单位名称和日期。这部分,一般写在正文的右下方,也有写在标题下方。
2.办法的写法
办法的写法与制度相同。
3.守则的写法
守则一般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构成:
(1)标题
守则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守则)组成,有时可省去发文机关和事由,只写“××人员守则”或“守则”。
(2)正文
守则通常先以简要语言说明制文缘由,次分条目列述具体内容;再以“以上各条,望互相监督执行(遵守)”等语作结。
(3)签署发文单位和日期
如标题中已标明发文单位,或标题下标明了发布日期,这部分的内容可以省略。守则一般比较简短,条理清楚,内容明确具体是其基本要求。
4.公约的写法
公约的写法与守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