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第二节 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
1[.单选题]收养关系解除后,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B.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C.成年养子女应当给付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生活费
D.养父母不能要求生父母或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答案]D
[解析]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尚未成年,如果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2[.单选题]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做养子,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丙成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以为自己有权继承妈妈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继承。
A.甲以及乙
B.甲、乙以及丙
C.甲、乙、丙以及胡某
D.甲、乙以及胡某
[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划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故丙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单选题]孤儿小红,女,15岁。下列人员中,具备收养小红条件的是()
A.小红的小姨,29岁,国企职工,育有一女
B.小红的舅舅,45岁,私企老板,无子女
C.小红的义父,50岁,无配偶,外企员工,无子女
D.小红的伯伯,50岁,残疾,无自理能力,无子女
[答案]B
[解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年满30周岁;⑤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有关收养人的特殊要求:第一,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二,为有利于作为收养人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和睦,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4[.单选题]刚出生的小刘由于家庭原因被合法送养,后来养父觉得小刘过于调皮不听话,不愿再收养,并解除了收养关系,而此时的小刘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一次过马路时不幸被车撞死,对方赔偿了一笔钱。请问这笔钱应该()。
A.归养父母,毕竟养父抚养了他
B.归生父母,因为养父母与他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
C.归政府,因为之前生父母把他送人了,后来养父母与他解除了收养关系
D.我国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答案]B
[解析]考点:收养解除的法律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身份即行消除,彼此不再存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5[.单选题]根据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下列情况可以被收养的是()。
A.小钟16岁,父母因车祸双亡
B.小袁15岁,被父母遗弃
C.小琳6岁,是被拐卖儿童
D.小娟3岁,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对其进行抚养
[答案]D
[解析]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6[.单选题]2007年屠某夫妇收养了四岁的芳芳,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芳芳与其亲生父母及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芳芳的亲生父母与屠某夫妇协商确定
B.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C.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D.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答案]C
[解析]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他们彼此之间产生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的法定权利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7[.单选题]下列情况中,养父母可以要求送养人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是()。
A.养子女成年后虐待养父母导致收养关系解除
B.养父母自愿解除收养关系
C.生父母或其他送养人提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D.养子女成年前,收养人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
[答案]C
[解析]我国现行的《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产生财产上的相应后果:生父母或其他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或其他送养人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A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8[.单选题]依据现行的《收养法》,下列关于送养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B.配偶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对子女有优先抚养权
C.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监护人可以决定送养
D.生父母一方去向不明,另一方可以单独送养
[答案]C
[解析]《收养法》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包括: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同时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时必须共同送养,除非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可以单方送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C项,《收养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9[.单选题]老宋夫妻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后来夫妻商量决定收养一个孩子。下列不能被合法收养的孩子是()。
A.小光,11岁,父母双亡
B.小芳,10岁,父母离婚后,都不愿意抚养小芳
C.小阳,13岁,父母身体都有残疾,生活非常困难,无力抚养小阳
D.小婷,12岁,2岁时被拐,后被警察解救,可是一直找不到亲生父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被收养人的条件。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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