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建设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的种类较多,规模有大有小,建设资金主要由各级政府安排。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效益最佳化,必须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前期调研与项目策划工作十分重要。建设项目设想的提出,往往都有其特定的政治、经济或社会生活背景。从简单而抽象的建设意图到具体复杂的工程建成,离不开项目策划,而前期调研又是项目策划的基础性工作。
首先,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迅速,政府投资也逐年增多。但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急需建设的项目较多。为把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在刀刃上,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应看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属于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和国计民生工程。
其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有足额的建设资金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资金若无计划保障,项目
很可能成为“马拉松”工程。过去,许多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建设资金准备不充分,有的甚至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以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2006年1月,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这种做法才得以全面纠正。
第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具备最基本的建设条件。工程项目的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光有必要性还不够,还必须具备可行性,也就是说最基本的建设条件必须满足。如选址必须恰当,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节能、环保要求,必须就近能解决水、电、路、气、通信等问题。
第四,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由党政领导或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要求提出,起初只是设想,只有项目的大致轮廓。此时有关部门应该按照领导的意图深入项目拟建地点进行调查研究,探讨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如拟兴建大中型公共建筑,是否有必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建设规模多大恰当,建设用地是否能落实,建设资金是否有保障等等,必须逐一进行研究,然后将调研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关领导也将参加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和召开专家论证会、领导碰头会、办公会等会议反复讨论,项目的建设轮廓进一步清楚,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明确,为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