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的性质
国债是一种虚拟的借贷资本。国债体现了债权人(持有者)与债务人(国家)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具有有偿、自愿的特征,表现为借贷资本,但不是现实资本,而是一种虚拟资本。对国债的持有者来说,资金的使用权已转移到政府手中,所持有的仅是一张所有权证书,它本身不是资本,而只是债权。
国债体现着一定的分配关系,是一种延期的税收。国债的发行,是政府运用信用方式将一部分已经分配并已有归宿的国民收入集中起来;国债资金的运用,是政府通过财政支出的形式进行再分配;而国债的还本付息,则主要是由国家的经常收入来承担。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国债的发行和使用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国债的涵义
私人和企业举借的债务称为民间债或私债,政府举借的债务称为公债,公债包括国债和地方债。
国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1)国债是一种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2)国债的发行必须遵循信用原则(有借有还,到期不仅要还本还要支付利息);3)国债具有偿还性(这一点与无偿的税收不同);4)国债具有认购上的自愿性(这也与强制课征的税收明显不同)。
国债是一个特殊的债务范畴。国债与私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发行的依据或担保物不同:私债是以私人信用为依据,对债权人来说风险较大;国债发行的依据是国家信用,其安全性是最高的。在信用评级机构对各类证券的评级中,国债信用评级总是最高的,因此通常称其为“金边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