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规划
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区域规划就是对跨省区地域的规划,是国家级发展规划的具体化,是国家级发展规划总系统中的子系统。
在“十五”计划时期,针对区域发展的新态势,我国提出“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整体战略部署,实行符合各地特点,发挥比较优势、各有侧重又紧密联系的区域发展战略。“十一五”规划要继续坚持“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
(1)东部地区的发展格局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10省(直辖市)。
“十一五”时期,东部地区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充分发挥优势,发展视野要宽、思路要新、起点要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等方面要走在前面。
(2)中部地区的发展格局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六省。
“十一五”时期,中部地区要抓好粮食主产区建设,发展有比较优势的能源和制造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中部崛起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国家将从政策、资金、重大建设布局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3)西部地区的发展格局
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内蒙古、广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西部大开发在国家战略布局中占有突出地位,要从政策措施、资金投入、产业布局、人才开发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加强西部大开发优先发展领域、重点开发地区、重大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4)东北地区的发展格局
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东北地区曾为国家形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
“十一五”时期,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振兴装备制造业,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
2.5.2(熟悉)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
要根据各个区域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功能定位,确定发展方针。同时要形成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包括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
2.5.3(了解)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1)当前城镇化建设的形势
1)城镇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主要表现: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人口加快转移,城镇化率迅速提升。二是城市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密集区域逐步形成。三是城市经济快速发展,辐射和带动作用日益增强。四是市政建设明显加强,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五是城市规划的作用有效发挥,城镇规划体系初步形成。
2)城镇化过程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城镇化总体水平不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仍然突出。二是城市结构不合理,相邻城市之间发展不够协调。三是城市发展指标定得过高,盲目攀比现象比较严重。四是城市发展模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五是城市建设缺乏特色,规划和管理亟待改善。
(2)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从片面追求数量扩张转向更加注重质量提高,逐步提升城镇化水平;二是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单纯考虑人的物质需求转向逐步满足人的全面需求,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三是坚持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全面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是坚持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从单一考虑自身发展转向统筹兼顾相关建设,实现城乡和区域共同进步;五是坚持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大量消耗资源、排放污染转向大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从传统管理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为城市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3)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城镇化的发展方向是: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