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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  【
摘要:上海市2020年统计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验(在线自动核验或人工核查)、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资格者无需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6日10:00—8月15日16:00。

  各委、办、局,各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精神,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有关所属单位,并认真做好宣传和报名组织等工作。

  本通知可在上海统计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统计微信公众号的有关栏目内查询与下载。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为做好本市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本市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或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下简称“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统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对达到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人员,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自考试通过之日算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四)报考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考试日前。

  三、考试报名范围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各级别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验(在线自动核验或人工核查)、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资格者无需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资格者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验通过、报名完成”)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做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生原则上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一)注册核验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核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统一报名平台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验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核验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验:

  1、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

  注册核验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人工核查,详见(三)在线资格核验。

  (二)考试报名

  经注册核验的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本市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6日10:00—8月15日16: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保存报名表。

  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资格证书等资料,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结果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者,在“报名信息确认”时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

  考生在考试报名时,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并由本人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报考信息,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在线资格核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资格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注册信息和资格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报考高级资格者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无需人工核查。

  核验结果为“不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需接受在线人工核查(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报考高级资格者核查通过的,可进行报名确认),在线人工核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信息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资格核验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在线资格核验,请考生及时联系报名点确认相关事宜。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非考试地点。

  报名点地址:上海市统计局(黄浦区威海路48号)。

  报名点代码:5757 ,联系电话:53851975。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高级资格考试无需缴费,仅需查询资格核验报名完成即可)。网上缴费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务必准确)、缴费成功(高级资格考试无需缴费,仅需查询资格核验报名完成即可),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90元。高级资格考试不收费。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身份证件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五)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0年10月13日10:00—10月15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咨询电话:53851975)。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二)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上海统计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统计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考前14天原则上不得离沪,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随申码”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上海统计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统计微信公众号还将在考前两至三周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05年下发的《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05〕3号)精神,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的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港澳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三)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初级、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四)考试用书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统计工作者和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于2018年重新修订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根据大纲编写修订了《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两册考试用书。考试用书分为统计法规、统计实务、统计学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经济学基础知识五个模块,重点对近年来变化较大的统计法规、统计实务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对统计相关基础知识内容进行了规范和修订,使其更好地反映新情况新变化。

  考试用书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其中,统计业务知识(第四版)为初级和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定价68元;统计相关知识(第四版)为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定价48元;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

  考试用书可在中国统计出版社、京东商城网购。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20年12月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届时请查询上海统计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统计微信公众号。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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