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及省驻济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级别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
初级 |
10月21日 |
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闭卷笔答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
中级 |
10月21日 |
9:00-11: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
14:00-16:30 |
统计工作实务 | |||
高级 |
10月21日 |
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
开卷笔答 |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根据我省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年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备案,对符合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省内当年度的评审工作中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
三、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名参加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报名安排及考区设置
(一)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要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 8月1日16∶00。
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应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应试人员确认信息填写无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我市定于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6:00开展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报考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其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盖章同意;报考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应试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及《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盖章同意。
1、初中级统计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流程:经单位盖章同意后,应试人员持有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分别到任城、兖州、曲阜、泗水、邹城、兖矿、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应试人员到人事代理机构初审),市直部门(济宁市直部门、高等院校、大企业、省直驻济宁市区单位等《济宁市人事考试单位代码表》上有单位代码的部门单位)所属应试人员到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初审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表应试人员照片处盖章;初审通过后,请直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太白湖区京杭路16号济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二楼人事考试报名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2967978。
2、高级统计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流程:属市直事业单位的,单位盖章同意后,应试人员持有关材料到人事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济宁市政府3号楼403房间,电话:2967959)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太白湖区京杭路16号济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二楼人事考试报名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属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单位盖章同意后,应试人员持有关材料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依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应试人员《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照片处及《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盖章,应试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太白湖区京杭路16号济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二楼人事考试报名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其他部门单位报考高级统计资格的应试人员请按照报考初中级统计资格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流程进行,初审部门(单位)需同时在应试人员《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照片处及《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盖章。
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后,应试人员需于8月3日16: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初中级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高级资格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4)《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式两份);
(5)《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9:00-10月21日14:05。
(四)2018年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市设置考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本次考试免收考务费。
七、考试大纲
2018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考务要求,确保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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