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级别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
初级 |
10月21日 |
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闭卷笔答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
中级 |
10月21日 |
9:00-11: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
14:00-16:30 |
统计工作实务 | |||
高级 |
10月21日 |
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
开卷笔答 |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根据我省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年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备案,对符合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省内当年度的评审工作中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
三、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名参加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核
(一)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要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地级市)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考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应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应试人员确认信息填写无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8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8月6日16∶00。
(二)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8月3日16∶00。
1.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应试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审核确认(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市直及中、省直驻德单位考生由单位统一按规定时间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考试机构,另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2)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试人员所在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高级统计师审核确认流程:
(1)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交单位审核盖章,单位留存一份,另一份现场确认时使用);
(2)下载填写《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见附件2)(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
(3)由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初审;
(4)县(市区)考生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5)市直单位考生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县(市区)考生材料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德州人才市场4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市考试测评中心会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审核确认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原件一份;经审核盖章的《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9:00-10月21日14:05。
五、考试组织实施
2018年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市设置考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七、考试大纲
2018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将于5月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各资格审核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德州考试测评中心 |
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喜俪园大酒店对面)德州人才市场403室 |
0534-2345119 |
2 |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德州市新湖南路53号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科技干部科 |
0534-2671782 |
3 |
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陵城区陵州西路4452号政务中心四楼8403室(原中南控股) |
0534-8327889 |
4 |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夏津县银城镇南城街236号夏津县人民政府4楼423 |
0534-3217149 |
5 |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平原县青年路南首路西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
0534-4256610 |
6 |
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庆云县南环路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B座712室 |
0534-3329470 |
7 |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宁津县阳光大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后排平房 |
0534-5421912 |
8 |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武城县振华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8 |
0534-6768187 |
9 |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0534-5325156 |
10 |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临邑县迎曦大街99号临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社保局窗口 |
0534-4336681 |
11 |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乐陵市湖滨东路99号政府大楼605室 |
0534-6268251 |
12 |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禹城市建设路6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 |
0534-7365252 |
13 |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衢东路1339号教育局院内东楼215房间 |
0534-2561936 |
14 |
运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德城区旭升街16号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 |
0534-2263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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