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统计局人教处委托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统计局共同负责,各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1日(周日)。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与审核
(一)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30日至6月13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8日。报名网址:江苏网上报名系统。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核进度,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留有一定的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6月13日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6月13日—14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5月30日—6月18日
(二)从2018年报名开始,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三)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备审材料(报名表除外)。
(四)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五)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10月10日至10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201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由中国统计出版社独家发行,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出版社官网或官方指定网络销售平台购买,联系电话:010-63376901。
七、成绩查询
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采取刷身份证领取实名发票的方式,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至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代领者需要分别带齐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发票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区的考生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九、其他事项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问题,请登录苏州市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查询。
附件:1.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院(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301425、6510968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215号人社局大院3号楼3楼305),联系电话:52805330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三楼),联系电话: 58697730、58679060
昆山市:昆山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昆山市西街21号),联系电话:57518795,57590483
吴江区: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二楼服务大厅43-44窗口(吴江区开平路300号),联系电话:63950605
太仓市:太仓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太仓市柳州路38号北楼305),联系电话:53542494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