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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