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黔统字〔2018〕4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办法〉的通知》(黔人通〔2009〕78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正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75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1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展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各市(州)、贵安新区和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省直各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和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做好申报工作,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仅限于2015—2017年通过合格线的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除外);正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须符合黔人社厅通〔2017〕575号规定的评审条件。报名采取组织报名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申报评审费每人350元。
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9月29日
申报地点:贵州省统计局人事处(省政府大院七号楼1405房)
联系人:胡婧
联系电话:0851—86892136
2.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14〕117号)
3.关于印发贵州省正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75号)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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