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证《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考点: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一)基本定义
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是综合反映住宅商品价格水平总体变化趋势和变化幅度的相对数。中国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由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组成。
(二)编制方法
国家统计局统一编制各类住宅销售价格指数。采用国际通行的链式拉氏公式,编制定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序列。对比基期5年调整一次,现行对比基期为2010年。
1.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编制方法
新建住宅分设保障性住房和新建商品住宅2个类别,新建商品住宅类下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3个基本分类。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每月编制一次。
(1)分别计算各城市各基本分类(含保障性住房)月度环比指数。
(2)分别计算各城市各基本分类(含保障性住房)上月度环比指数。
(3)由月度定基指数再计算同比指数。
2.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编制方法
二手住宅设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3个基本分类。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每月编制一次。方法同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编制方法。
(三)资料来源
1.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基础数据来源
全国70个大中城市全部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
2.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基础数据来源
由国家调查队系统向各有关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收集相关数据。
(四)数据公布
全国70个大中城市分城市的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对外发布,每月一次。发布内容包括分城市的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环比、同比、定基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