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劳动统计
劳动是进行社会生产的基本要数,劳动统计的研究对象是劳动经济现象。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现行国家劳动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兼职人员、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等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统计中暂不包括人员: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的实习生。
在岗职工:是指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各单位在计算从业人员时,应按“谁支付劳动报酬谁统计”的原则进行统计.期末人数是指报告期最后一天的实有人数.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天拥有的人数。月平均人数:指报告月内平均每天实有人数。
计算公式:月平均人数=报告月每天实有人数之和/报告月日历日数
根据岗位职工使用期限的长短,将全部在岗职工分为(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
按工作岗位分为工人、学徒、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6中从业人员变动统计:从减少的方面看分为离休、退休退职、开除、除名、辞退、终止和解除合同、调出人员和其他减少人员。
就业人员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失业人员:是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无工作,当前有就业的可能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在城镇劳动力调查中对城镇16岁以上
城镇失业率是指城镇失业人员数与城镇就业人数与城镇失业人数之和的百分比。
公式:
城镇失业率=城镇失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100%
失业率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趋势的先行指标。发达国家把它与国家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通货膨胀并列为反映市场经济运行的三大指标。
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是指现行国家劳动统计制度规定的,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补偿。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部分。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构成包括六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劳动报酬。包括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伤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和岗位(职务)工资;合同制职工按规定的比例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各种专业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体育基础津贴等。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对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和加点工资。
其他工资:指其他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的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调整补发的上半年工资等。
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平均实际工资是指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后平均的实际工资。
平均实际工资=报告期平均工资/报告期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平均实际工作指数:是指平均工资指数与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之比。
平均实际工资指数=报告期平均工资指数/报告期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