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知识点:统计资料审核
统计资料的审核:是指对有关统计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由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和统计机构签字盖章的制度。
对统计资料的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统计调查对象审核和签署统计资料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应当经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统计负责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审查、复核,并签署或者盖章后才能向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上报。
法定程序:如果上报财务统计资料,应该由该部门、该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在会计账表的基础上整理提供,经过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
目的:为了明确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的责任,增强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防止本单位的其他人员违法干预统计工作,防止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发生,并在发生统计违法行为时,及时确定和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