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知识点: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知识点: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
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属于非概率抽样。
重点调查是在全部调查单位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调查,借以了解总体的基本情况的一种非全面调查。所谓重点单位,是指这样一些单位,它们的数目在全部单位数中只占很小的比重,但标志值在总体中占绝大比重。
重点调查的特点:
适用范围很广,当调查目的只要了解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不要求掌握全面数据,而调查少数重点单位就能满足需要时,采用重点调查就比较适宜。
重点调查能以较少的投入、较快的速度取得某些现象主要标志的基本情况或变动趋势。
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的目的与要求,在对被调查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取若干具有典型意义或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调查,借以认识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主要作用:弥补全面调查的不足、验证全面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典型调查的特点:
优点:与其他调查方法比较,具有灵活机动、通过少数典型即可取得深入翔实的统计资料。
典型调查不是统计活动所特有的方法,但从统计活动的全过程看,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方法。
在统计活动中,运用典型调查方法,主要不在于取得现象的总体数值,而在于了解与统计数字有关的生动的具体情况,便于统计分析,是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非全面调查是对被调查对象中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如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非全面统计报表等。
抽样调查最适合于不能或很难进行全面调查,而又需要全面数值的场合,在能进行全面调查的场合也有独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