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人员的基本要求
根据《统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统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
(一)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标准和要求在各个职业领域的体现并具体化,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特定工作中行为规范的核心要求。统计职业道德是统计工作领域中的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要求。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1.忠诚统计,乐于奉献
忠诚统计是统计人员做到求真务实、优质服务、乐于奉献的基础,乐于奉献是统计人员践行对统计事业忠诚的内在要求。忠诚统计、乐于奉献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树立崇高的职业荣誉感,热爱统计工作,献身统计事业,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求实精神。其次,还要求统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不图名利、无私奉献的道德品质,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关系,安心统计工作,克服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生活清贫等困难,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提高数据质量,搞好统计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
2.实事求是,不出假数
实事求是、不出假数是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对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各级统计人员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作为职业责任的最基本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以权扰数、以数谋私的不正之风,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认真把好数字质量关,报实数,讲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随波逐流,不看眼色行事。这就需要统计人员有心底无私的职业良心,有无私无畏的职业作风,有严谨求实的职业态度。如果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夹杂着个人私心杂念,为满足自己的私利去迎合某些人的私欲需求,那么,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就在所难免,也就背离了实事求是、不出假数这一最基本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
3.依法统计,严守秘密
依法统计、严守秘密是依法行政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要求,也是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必须具有的基本理念。统计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坚持依法统计,正确行使职权,严格履行统计工作义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要增强遵守统计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把统计职业道德渗透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融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第三,要严格保守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秘密,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在市场竞争加剧、各种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的情况下,统计人员只有严格遵守统计法,养成遵纪守法、严守秘密的良好职业道德,才能使被调查者有安全感,才能赢得被调查者的信任与支持,才能保障统计调查的顺利实施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4.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公正透明是追求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普遍要求,也是统计工作规范运作的客观保证。公正透明要求我们的统计活动要规范公正,统计目的、统计方法、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以及统计工作的全过程该公开的要公开,把统计活动变成一个“阳光工程”,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我国已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推行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即GDDS),被称为“统计入世”,公正透明也是我国统计工作实现国际化的要求。优质服务是统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也是统计职业道德追求的最终目标。统计工作只有在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服务中才能显示其价值和重要性,否则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统计人员只有不断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在服务的实效、质量、内容和形式上多下功夫,不断创新,为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及时、全面、方便”的服务,才能全面履行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因此,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理应成为统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