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教学知识: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
(一)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
(二)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
(三)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发布
二、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
(一)统计机构的职责是法定的
(二)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其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更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1.统计机构的职权是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统计机构的神圣职责,统计机构不能放弃。
2.统计机构应当在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事,既不能超越职权,更不能滥用职权。
3.统计机构在行使职权时,不仅应遵循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等实体法的规定,还应该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遵循《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的规定。
(三)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
(一)统计调查对象的义务是法定的
(二)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履行义务
四、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
(一)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资料受法律保护
(二)尽可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
(三)对非法定统计义务,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履行
五、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
(一)建立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
(二)采取多样化的统计资料公布方式和手段
(三)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