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制度
1.概念: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 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基础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2.特点:强制性(义务性)、普及性(统一性)、免费性(公益性)。
3.产生:始于近代,发源于德国。
4.我国的发展:义务教育法(九年制义务教育),1986年颁布,2006年修订,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5.德国于1763年做出了普及义务教育的规定,是世界上最早的普及义务教育的国家。(资本主义社会)
学制年限:多种形式并存——“六三制”、“五四制”和“九年一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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