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1、教育法规概述
(1)教育法规的内涵: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练习】名词解释:教育法规。
(2)教育法规的本质特点
①教育法规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阶级性,这是教育法规最根本的本质特征;
②教育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全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具有全社会性质。
2、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
(1)纵向结构
我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
《人民共和国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依据。《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是我国教育立法的根本依据,是教育法规的最高层次。
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例如,《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对教育的相关规定。
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人民国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
地方性教育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转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其名称通常有条例、办法、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等,如《上海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
教育规章(是整个教育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教育规章是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发布额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挂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练习】简答题:简述我国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
(2)横向结构
教育基本法(如《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基础教育法(如:《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如《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如《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学位法(如《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这是中国颁布的第一个教育法规,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教师法(如《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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