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知识重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重点)
一、教师权利的内涵
1、含义: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
2、教师的权利:
(1)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
(2)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的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
(3)受侵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
二、教师的基本权利
1、教师的公民权(是指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包括: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权、平等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经济权以及监督权
2、教师的职业权利
(1)教育教学权
(2)学术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
(4)报酬待遇权
(5)参与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三、新《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1、各级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2、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
3、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师享有补助津贴
四、教师义务
定义:教师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
表现形式:(1)积极义务
(2)禁止性义务
(3)义务人侵犯他人权利和利益时,接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意义的履行。
五、教师的基本义务:
1、拥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纪守法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义务
六、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1、遵纪守法
2、教育教学义务
3、思想教育义务
4、尊重学生人格
5、保护学生权益
6、提高水平
联系电话:4000-525-585 课程咨询微信号:W712931601。快速联系通道
热点推荐: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教师资格证报名官网 中国教师资格网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最新) 201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补办 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查询入口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