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教育局2018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4号)相关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春季第二批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户籍或工作单位为宝鸡的社会考生。
2.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全日制大专应届师范毕业生。
3.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驻宝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生(户籍虽为宝鸡但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相关规定执行。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8—15日
2.报名方式及流程: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写,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宝鸡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上传照片为正面小2寸蓝底证件照。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来现场进行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8年6月13—15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2018年6月19—21日(宝鸡文理学院应届非师范毕业生)
2018年6月22—23日(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社会考生)
确认地点:宝鸡市教育中心传薪楼102室
2.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
(1)户籍地在宝鸡市的社会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
户籍地不在宝鸡市、工作单位在宝鸡市的社会考生需提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有效期内的宝鸡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宝鸡市参加社保的缴费票据和明细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驻宝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2份,考生自行下载,A3纸双面打印,按附件4样表填写,贴小2寸蓝底证件照)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临时身份证不能够进行资格认定)
(4)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为专升本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毕业证;驻宝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院证明,待毕业证下发后立即到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审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历为专升本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点击学历查询,然后点击零散查询,申请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制表日期在2018年6月8日之后)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A4纸打印,由考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进行鉴定)
(9)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0)正面小2寸蓝底证件照1张
(1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贴1寸蓝底证件照)
(三)体检
经现场确认后,申请人员于2018年6月14-16日、20—24日,空腹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钢印的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宝鸡永康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凡未在规定时间按规定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体检中心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12号
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917-3466219
四、资格证发放时间将另行在宝鸡教育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1.2018年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宝鸡教育网(jyj.baoji.gov.cn)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2.对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
3.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必须用黑色中性笔手填表格中的相关信息。
4.申请人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及现场提交的照片要求为同一底版的蓝底证件照。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2790772
地址: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齐燕楼十层1008室。
乘车路线:乘公交36路、7路、46路、53路、15路到宝鸡市教育中心站下车。
宝鸡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热点推荐: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中国教师资格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