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开始办理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的2019年春季第二批次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的教师资格证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现将我校应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认定范围
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仅于2019年5月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我校非师范专业在籍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二、认定级别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网上认定机构选择南关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也选择南关区教育局。请这部分同学于5月25日上午8:30—11:00将确认材料装到档案袋里交至田家炳楼710,然后由我校统一交给南关区教育局进行认定。
三、申请人资格
1.预计2019年9月5日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在籍应届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
2.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仅限2019年5月面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成绩。报语文学科的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二批次:6月20日—27日。(需要注意的是务必在6月24日前申报完成,因为只在6月24日一天时间进行现场确认)。2019年春季新取得国考合格证并通过面试的的申请人可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申报,其它批次不得在此批次申报。信息系统在法定工作日7:00—24:00期间开放。
2.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系统提示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请仔细阅读说明)。
(2)填表注意事项:请全部按要求填写。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位名称请选择“无”,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工作单位填“无”,现从事职业填“学生”,专业技术职务填“无”。在读研究生按本科所获得的学位和学历信息填写。简历按倒序的顺序填,不得少于两条,即从2019年开始倒着填。大学、高中,或硕士、大学。简历年代之间不能有断档,本科毕业没参加工作复习考研的时间段填写待业。
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一定要详细阅读要求按要求填写信息,一旦信息填错将无法进行确认,严重的还需要重新报考教师资格证,所以需要填写承诺书,信息填报错误无法确认的后果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资格种类: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一致。
认定省份:吉林省认定机构:长春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东北师范大学(非师范类毕业生)(* 学生报名时一定不要选择错误,否则无法认定,最后报名不能成功)
网上上传照片要求:正规照相馆免冠彩色,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提交的时候一定要检查照片是否上传成功,照片过大或不清晰均会上传不成功,显示不出照片,将无法打印教师资格证。
(3)请申请人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此次报名的报名号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请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打印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表一定要注意上面的承诺书清晰可见)。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体检及时间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同学要求到长春市三甲以上的医院参加体检,外地体检无效,我校学生可以到我校的校医院体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集中体检时间为6月19日到21日。
体检要求:
1.体检的同学,早上空腹,上午10:00前采血结束。
2.体检前学生必须填写好正反面打印的《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表中1-3栏,单位填东北师范大学,盖学院公章(公章盖在左上角)。同时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3.体检时在一楼挂号室处交费,打条形码,将一张条形码粘贴到体检表上,其它条形码按护士要求粘贴到试管上,《体检表》上序号要求与领取的医院化验单上标注的顺序号一致。
4.当天体检后,必须把体检表交到校医院五楼保健科处。
5.体检后次日可领取体检结果,(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领取后与其它材料一起进行现场确认。
六、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及时间
1.时间:
第二批次:2019年6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地点:本部校区田家炳楼710室
2.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丢失的可持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丢失身份证但户籍关系在异地,本地公安机关不予补办临时身份证的,可持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3)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板,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 X 40MM(高);
(4)《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在指定位置贴上照片);
(5)本科生需要提交成绩单(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以下无需提供,但是出现教育部系统比对不成功的,则需要提供原件以核实: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8)《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出具本科毕业证)或《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这是在读研究生需要提供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9)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比对不成功的,提供学籍信息及成绩单(研究生比对不成功的学籍信息和成绩单均需提交,应届本科生已经要求提交成绩单了,故此处只需提交学籍信息就可以);
(10)所有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综上所述,如果比对均成功的话,应届毕业生只需要提交4份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成绩单》、1张小二寸照片。
七、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第二批次的证书领取时间在9月初,具体时间请于8月末9月初关注师大网页,届时将会在师大网上发布证书领取通知。第一批次的证书领取时间也将在师大网上发布通知,具体时间待定。
请欲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本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过期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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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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