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教育局2017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经审定,邓雯玮等107位同志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7月6日至7月12日)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沙县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5758959。
原标题:沙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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