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浙江龙湾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通知
2017年春季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具有本区户籍或经开区户籍,或户籍不在本区或经开区的,但人事档案挂靠这两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并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其他认定条件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网上报名
根据教育部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须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6月27日—6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见附件)
四、现场确认地点
龙湾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老区府大楼)。
五、现场确认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网报成功后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右上角会出现一个报名号。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后下载,统一用A3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照片,请确保照片粘贴牢固),申请表打印时注意表格页面排版的合理美观,页码排列顺序正确。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延迟补交。
6、体检表(现场领取相应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并贴上照片);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12月之后考取的合格证明只需提供网络在线打印件;
9、2014年及以前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本专业直接认定者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大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区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以上第8-9条列出的两种材料仅需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10、《思想品德鉴定表》(在网报后下载用A4纸打印,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11、近期正面小二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须用照像纸冲印,最好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不得使用艺术照或生活照。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其中有2张照片贴在《教师资格申请表》上,有1张贴在体检表上,(留用的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和申请认定资格类别)。
六、咨询电话:86354420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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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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