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沂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临沂市的中国公民,可在临沂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二)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三)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五)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体)局负责认定(开发区的认定由河东区教体局负责、高新区的认定由罗庄区教体局负责、临港区的认定由莒南县教体局负责)。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体格检查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其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1.体检地点。体检医院由各县区指定,申请人打印体检表后按规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县区 |
体检指定医院 |
体检指定医院地址 |
兰山区 |
兰山区人民医院 |
沂蒙路与洗砚池街交汇处,兰山区医院南门对过体检中心 |
河东区 |
河东区人民医院 |
安居街133号 |
罗庄区 |
罗庄区人民医院 |
临沂市罗庄区双月园路123号 |
临沭县 |
临沭县人民医院查体中心 |
兴大东街与中山南路交汇处,南外环交通局斜对过 |
平邑县 |
平邑县中医医院 |
平邑县莲花山路6号 |
蒙阴县 |
蒙阴县中医院 |
蒙山路91号 |
费县 |
费县人民医院 |
费县县城健康路71号 |
郯城县 |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
郯西路121号 |
沂南县 |
沂南县中医院 |
沂南县祥和路28号 |
莒南县 |
莒南县中医院 |
莒南县黄海东路28号 |
沂水县 |
沂水县人民医院 |
沂水县正阳路2号 |
兰陵县 |
兰陵县人民医院 |
兰陵县碧翠苑小区大门内东兰陵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
2.体检时间。2017年6月20日-6月28日。
3.体检表。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
4.注意事项。申请人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 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 注意事项
①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申请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
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选择。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应的区县区教育(体)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选择临沂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③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的选择。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点为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应的县区教育(体)局。
④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⑤导出《教师资格申请表》(含申请信息和照片,A3型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相应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型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6月及以上)。
(四)确认地点
县区 |
确认点 |
确认点地址 |
确认点咨询电话 |
兰山区 |
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
兰山区洗砚池街9号(王羲之故居前门西邻) |
8182692 |
罗庄区 |
罗庄区教育体育局师训室 |
罗庄区护台路9号 |
8927027 |
河东区 |
河东区教体局人事科 |
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区政府院内) |
8386336 |
莒南县 |
莒南县教育体育局师训办 |
莒南县人民路33号 |
7229102 |
平邑县 |
平邑县教体局人事科 |
平邑县文化路2号 |
4211571 |
沂水县 |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
沂水县长安中路77号 |
2276339 |
郯城县 |
郯城县教育体育局 |
郯城县东城新区师郯路东首 |
6221373 |
兰陵县 |
兰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兰陵县东升路与金山路交汇处路西,6楼615室 |
5230961 |
蒙阴县 |
蒙阴县教育体育局教师教育教研室 |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 |
7143758 |
临沭县 |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
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
2132603 |
沂南县 |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教师教育科 |
沂南县人民路22-1 |
3339989 |
费县 |
费县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
费县和平路2号 |
5221525 |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点击下载>>>
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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