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2019年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我市该批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请以下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于2019年7月18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至苏州市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劳动路359号)办理领证手续。联系电话:0512-65224079
注意:1. 领证时,请事先记住以下名单中本人的序号,以便查找。
2. 第一批次申请人员因故未来领证的,也请及时前来领证。
3. 根据教育部规定,7月25日,将对上半年两个批次已认定教师资格,但未来领取的证书作统一信息处理(如:7月25日还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将上报省厅相关认定材料,在网上取消其认定资格,集中注销认定证书)。
4. 本次领证,是2019年度最后一次领证,请务必安排时间前来或委托他人(携委托书等)前来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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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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