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深圳市高级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局2018年6月份开展高级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2018年6月份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2018年5月份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报名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18年6月20日至6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含节假日)。
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须与上传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报名
1.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6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户籍或劳动关系所在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和现场确认点及官网地址见附件1)
户籍或劳动关系在光明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本次由宝安区教育局受理;户籍或劳动关系在大鹏新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本次由龙岗区教育局受理。
三、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劳动关系所在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相关认定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个人签名。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张贴照片或自行设计表格;
(二)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以下同)一份;
(三)毕业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境内学历证明须由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并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章或在学信网注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2018年7月31日。境外学历证明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鉴定相关信息可查看附件2;
(四)最近六个月体检的合格证明(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2、附件4);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在广东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一并提供本人与发证单位同一省份的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四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须在深圳重新报名参加测试(测试机构相关信息见附件2);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见附件3);
1.深圳户籍的申请人由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即可;或由工作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出生至今无犯罪记录证明。
2.劳动关系在深圳的申请人,由为其缴纳社保的工作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出生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向公安机关说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间范围是从出生至今)。
(七)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8年5月参加的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八)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即可;非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且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连续六个月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视为劳动关系在深圳;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温馨提示
(一)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报时请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区教育局为确认点。
(二)核对所填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四)幼儿园、小学及初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由各区认定机构负责。请以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官网上的公告为准,并可拨打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高中及中职类教师资格认定由各区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初审,再由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复审,审核认定通过的,将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一些政策上的问题,可拨打深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3538450。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电话
2.普通话测试、体检医院、学历认证相关信息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
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 |
通讯地址 |
电话 |
深圳市教育局 |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一楼师生服务中心(不受理申请人个人现场报名) |
83538450 |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业中心F座3楼,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
82918332、82918367 |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
罗湖区罗湖管理中心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
25520817 |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
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门)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
26486245、26486381 |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
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
27750519、 27337782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
89551913 |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
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501室 |
25226603 |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
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
84622637 |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
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
23336315、21046057 |
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
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及有关要求
项目 |
联系单位及方式 |
说明 |
普通话 水平测试 |
深圳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中心 (福田区振华路21号市成教中心10楼) 联系电话:83749361、83749280 |
申请教师资格者自行报名参加测试 |
体格检查 |
指定医院为: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人民医院、龙华区人民医院、坪山区人民医院 |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版)。 |
学历认证 |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进行学历认证,要求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章; 2. 也可提交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达到2018年7月31日,否则无效。 3. 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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