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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测试题(6)

中华考试网  [ 2018年4月8日 ]  【

2018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测试题(6)

  A单位于1980年8月经批准取得8500平方米土地建五层商业楼,后由于资金紧张,于次年3月与B单位签订协议,双方约定由B单位出资共同建造,房屋建成后1-2层归B单位使用,建筑面积16890平方米,3-5层归A单位使用,建筑面积25335平方米。后双方按协议分配并使用房屋至今,但一直未申请土地登记。现B单位因企业改制,要求办理土地登记,但A单位以自己是用地批准文件的主体以及合建协议未约定土地为由,认为该8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应当归属自己。

  问:1、如何确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说明理由。

  2、如果B单位委托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申请该宗地土地登记,该机构应如何办理?

  3、计算B单位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1、确定AB单位共有土地使用权。理由:《确权规定》第三十九条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建房屋的,根据批准文件、合建协议或者投资数额确定土地使用权。

  2、(1)、接洽了解B单位产权情况

  (2)、明确委托代理事宜

  (3)、收集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B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

  5、土地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6、土地红线图

  7、宗地图

  (4)、核实权属来源资料(对申请人、用地合法性,用途,面积、使用权类型等的审核)

  (5)、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设定申请材料。

  3、8500/16890+25335*16890=3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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