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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自测试题(11)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9月15日 ]  【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自测试题(11)

  1.居住在某居民小区三号楼一层的张某不愿交纳电梯维修费用,并表示绝不乘坐电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某不同意维修电梯,因而有权拒绝交纳电梯维修费

  B.李某放弃了乘坐电梯的权利,因而可以免除其交纳电梯维修费的义务

  C.李某有权放弃对电梯维修的权利和义务

  D.李某应当交纳电梯维修费

  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2.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地役权 B.居住权 C.相邻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B

  解析: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

  3.甲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进行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因为办理报建审批手续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甲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甲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外语学习网

  D.甲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郑某与吴某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若郑某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不能清偿吴某的债务,则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为吴某所有。该约定的效力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是关于禁止流押的规定。《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第57条也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但所约定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5.甲将其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抵押期间,甲欲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告知丙抵押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无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C.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已经设置了抵押

  答案:C

  6.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 )。

  A.宣告合同无效 B.撤销合同 C.解除合同 D.变更合同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撤销权人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撤销权,其撤销权消灭。该项期限的法律属性是( )。

  A.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消灭时效 D.取得时效

  答案:A

  解析:时效分为两种类型: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消灭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除斥期间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

  《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付货物履行地点不明确,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履行地应当被确定为( )。

  A.供货方所在地 B.需货方所在地

  C.供货方或需货方所在地 D.供货方和需货方之间的中间地

  答案:C

  解析: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9.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该项权利被称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A

  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进行对待给付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10.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 )。

  A.实际违约责任 B.预期违约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侵权责任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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