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实务》练习题及答案(8)
某市M公司于1997年8月1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2 000 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商业,使用期限为40年,于1997年8月20日办理了土地登记。现因债务的关系,将这宗地连同房产转让给了N贸易有限公司。 问题
1.办理此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程序是什么?
2.你对程序中具体的细则是如何理解的?
参考答案:
1.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2.申请。N贸易有限公司应该在与M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或协议后30日内,办理房产变更登记15日内,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应该提交以下材料:(1)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2)N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3)转让合同;(4)原土地使用证;(5)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6)税费交纳证明;(7)委托代理的应该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地籍调查。只要实地调查该宗地原来登记状况是否变化,没有变化,可直接移交土地登记人员进行审核。
权属审核要点:(1)对申请人的审核。身份证明及民事行为能力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与转让证明文件的受让人是否一致。委托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审核。(2)对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转让后的使用期限应等于原来使用期限减已经使用的期限。(3)对土地价格的审核应对申报地价进行登记和审核,决定实施优先购买权。(4)对税费的审核。(5)对土地用途的审核。转让合同的土地用途、实际用途和出让合同用途是否一致。(6)对房产变更的审核。涉及房产转让的,应该审核房产证明。
注册登记。在原来的《土地登记卡》进行变更登记,并填写新的《土地归户卡》,注销原来的《土地归户卡》。核发证书。收回并注销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把新的土地证书发给N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