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精讲试题(4)
1.20世纪50年代存在的公有土地归国家所有,但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的,归()所有。
A.国家
B.农民集体
C.权属不确定,需要重新界定
D.归农民个人所有
【答案】B
【解析】l953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第九条,1958年该办法修改后的第七、十八、十九条所指的公有、公用土地,就是《土地改革法》第十四、十六、十七、二十三条规定的未加分配也未收归国有的土地。尽管对公有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尚存在争议,但一般认为,如果土地改革时期明确把某一范围的土地划给某一村或乡公有(共有),有据可查,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可以认为属于该村或乡农民集体所有;否则,应属于国家所有。
2.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发布之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能够恢复耕地的,退还农民集体耕地,所有权属于()。
A.国家
B.用地单位
C.农民集体
D.农民个人
【答案】C
3.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A.17
B.20
C.25
D.30
【答案】B
【解析】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的,或者虽满20年但在20年期满前所有者曾向使用者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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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我国土地所有权中的交易禁止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
B.土地所有权主体不能以任何方式变更
C.在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
D.国家和农民集体以外的民事主体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人
【答案】B
【解析】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不能成为交易的标的。但是土地的高度稳定性并不意味着土地主体不可变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家土地,并给与相应补偿。
5.甲村农民集体企业因经营不善,被乙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兼并,甲村农民集体企业所使用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A.归乙城镇集体所有
B.办理有关手续后转为国家所有
C.归甲村集体所有
D.归乙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
【答案】B
【解析】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土地的所有权相应的变为国家所有。
6.1983年,某县农机厂(属于国有企业)为了扩大规模,强行占用了上坡村的集体土地建设厂房,2009年上坡村村民集体上访,经过调查组调查,确认该县农机厂行为违法,根据规定,该县农机厂所占用的农民的土地应当归()所有。
A.县农机厂
B.上坡村
C.国家
D.上坡村农民个人
【答案】C
【解析】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清查处理后仍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土地,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l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处理后,确定土地所有权。
7.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发布之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能够恢复耕地的,退还农民集体耕地。已建成永久性建筑的,由用地单位按照租用时的规定,补办手续,土地归()所有。
A.国家
B.全民所有制单位
C.农民集体
D.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
【答案】A
8.上拐村某块土地原来属于集体土地,20世纪60年代国家在该处设立一工厂,占用了该地,但是并未办理征收手续。根据规定,该土地所有权主体是()。
A.集体
B.国家
C.生产队
D.重新办理征收手续后,归国家所有
【答案】B
【解析】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后来在事实上转归国有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其他非农民经济组织的土地,根据1995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为国家所有。
9.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依法将国家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让与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依法享有收益权,并保有最终处分权。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B.土地使用者
C.土地转让者
D.国家
【答案】D
【解析】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基于土地所获得的收益理应由国家享有,国家作为所有者,有权处分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只是在国家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受限制的处分权。
10.确定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主要依据是()。
A.农业合作化时期土地人社和实施《六十条》时土地已确定为集体所有
B.是否征用
C.《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规章》
D.土改中是否颁发土地所有证
【答案】A
【解析】土改中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是农民私有土地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的法律凭证,因此,在农业合作化时期土地是否入社是确定土地所有权是否归集体所有的关键。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也是确定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界限的重要依据,该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根据这条规定,凡1962年时位于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应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和郊区除了已经征用的土地外,一律为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