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组织
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特定行政管理权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相比较,有以下不同:
1)权力来源。前者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而后者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授予;
2)行使权力的名义。前者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权,而后者以自己的名义;
3)承担责任的主体。前者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而后者由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4)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范围。前者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后者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
5)组织的性质。前者只能是事业组织,而后者可以是任何性质的组织。可见,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委托的基本规则是:
1)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委托;
2)行政机关只能委托给事业组织;
3)行政机关只能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4)行政机关只能将特定行政管理权委托给事业组织;
5)受委托组织不得转委托;
6)受委托组织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权,也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