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初始土地登记准备工作
初始土地登记准备工作
初始土地登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因此,必须做好初始土地登记的组织准备、行政准备和技术准备。
(一)组织准备
一般首先由市、县人民政府成立土地登记领导小组。
(二)行政准备
行政准备工作直接影响到初始土地登记全部工作进程,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制定初始土地登记工作计划。
(2)划分土地登记区。
(3)落实初始土地登记工作经费。
(4)购买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如测绘仪器等。
(5)准备初始土地登记工作中需要使用的宣传材料、通告、表、书、单、卡、册、簿、公告、土地证书等。
(三)技术准备 技术准备包括三个方面: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权规定和初始土 地登记、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2)收集资料。初始土地登记需要收集的资料有两大类:
1)文件、资料类。
2)图件类。
(3)宣传培训。做好初始土地登记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保证初始土地登记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