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知识点(16)
变更权属调查
一、掌握部分
1.变更权属调查概念、程序及特点
1)概念:变更权属调查是指调查人员接收经土地登记人员初审的变理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 后,对宗地权属状况及界址进行的调查.
2)步骤:查询的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变更调查及界址标志的设定、填写变更地籍调查表、勘丈或修改宗地草图、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移交.
例题:
变更权属调查的步骤为( ).
1.填写变更地籍调查表
2.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
3.界址变更调查及界址标志的设定
4.权属调查文件的移交
5.查询变更的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
6.宗地权属状况调查
7.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
8.堪丈或修改宗地草图
A.5.1.3.2.7.6.8.4
B.5.7.6.3.1.8.2.4
C.5.3.1.2.6.7.8.4
D.5.8.1.2.3.7.6.4
答案:B
申请与通知,申请类型
间接申请:土地权利人提出申请或法院提出申请后,由国土管理部门的业务科室向地籍变更业务主管部门 提出地籍变更申请.
日常申请:国土管理部门的业务科室提出的地籍变更申请.
变更资料
作为地籍变更的资料,通常由变更清单、变更证明书和测量文件组成.
变更通知
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可采用:
1.亲自登门送达;
2.挂号邮寄"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
3.电话通知等方法.送达的通知书,应由土地使用者签名并有存根备查,电话通知须有电话记录.
二、了解部分
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的概念及程序
1.概述:
(1)调查过程
接收土地登记人员转来的变更申请文件;现场调查核实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及权利状况、初步调查变更的行为及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填写地籍调查表,对已登记的宗地,原表加盖"变更"字样印章.
(2)携带资料
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书、本宗地及相邻宗地地籍档案的复印件、地籍调查表等,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
(3)实地核查内容
实地宗地权属调查、变更原因是否与申请是否一致、变更申请内容的合法性、原地籍资料中的内容是否与实地情况一致.
2、调查类型
(1) 设定登记
1)设定登记步骤
调查土地使用者名称、单位性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上级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等;调查土地使用权类型;初步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现场核实宗地坐落与申请是否一致、现场核实用途的一致性;并填写地籍调查表.
2)设定的类型及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划拨设定:材料同初始. 出让设定:材料同初始.国家作价出资(入股)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新设企业持有该权,需提交企业改制方案及批准文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批准文件;土地估价备案材料;《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的委托持股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所有权证及其 它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其它证明文件.
国家租赁设定:国有土地租赁批准文件;《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其它证明文件. 界址调查及地籍资料的变更
1、地籍编号变更的方法
一个宗地号对应着唯一的一个宗地.宗地合并、分割、边界调整时,宗地必须赋以新号,旧宗地号将不再用,新宗地赋予新号.
1)分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
2)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 整个街坊中新增宗地在最大宗地号后续编;若新增宗地属新增街坊,则新街坊号须在调查区街坊号后续编,宗地号同初始调查编号方式. 界址点的变更: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变.因行政界线区划变化的,新编,原号加"变更"印.新增的,原编号不变.不用的,废除并加"变更"印.
宗地草图的变更: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加"变更"印,注明原因,新旧一起归档.发生变化的,新绘.
地籍调查表的变更: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在原变更部分加"变更"印,但一项内容变更不能超过两
次,否则需重新填写表.发生的,按《城镇地籍调查》调查,新形成地籍调查表,新增的界址点、线严格履行指界签字盖章手续.注明原因.
变更地籍调查的审核与资料入库
1、审核:全面审核,结果核实无误,在意见栏填写合格;否则填写不合格,并指出错误所在及处理意见.审核者签字盖章.
2、资料入库:发证后在地籍信息系统中应保留宗地新的资料,旧资料自动入历史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