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二)
根据《2016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第11号)有关规定,丽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放弃选聘资格,符合选聘单位岗位要求,递补入围,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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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12日至9月21日,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综合处:0578-2098676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联系电话:0578-2091237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