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山州关于做好我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州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32号)精神,结合全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共同研究,现将我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和州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开展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
二、各县(市)和州属各有关单位的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数额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下达控制数,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必须在控制数额内进行申报推荐。各县(市)和州属各有关单位的具体推荐数额见附件。
三、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11月4日前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人选的申报材料和评审名册(上报系统模板)等材料报送至文山州教育局政治处。
州教育局政治处联系人:华才文、韦佳。
联系电话:2190064。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