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空缺岗位调剂工作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体能测评结果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结果
考生可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 www. wlmqrsks.com ) 查询体能测评结果(详见附件)。
(一)体检对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考生须8:3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按公布的体检分组进行集中。
(三)集合地点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地址:沙依巴克区骑马山湘江街801号,乘34、98、5201路、BRT5号线畅和苑站下车后向北步行100米至第一个红绿灯路口向西直行1000米。建议考生提前查看集合地点。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笔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450元以及签字笔等;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勿食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勿进食饮水,空腹参加体检;请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服、运动鞋参加体检;
3.体检时应如实填写个人疾病史,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并检查所有体检项目,勿漏项,以免影响聘用;
4.体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
5.凡证件携带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6.未能按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结果公布
体检结果将于2016年11月3日18:00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0991-4918443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