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按照《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相关招聘程序规定,3月5日起,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3月18日至3月25日(七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向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纪检监察室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监督人: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纪检监察室 杨国华
监督电话:0991-2666200。
附件: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