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关于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关于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一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宜宾县党建网http://www.ybxdj.gov.cn/和宜宾县人社局网站http://ybxrsj.ybx.gov.cn/同时发布)。
一、计划职位
选调职位名额为19名,其中选调县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职位详见《宜宾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全省七类机关中已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必须具备川人社函〔2011〕676号文件规定的可直接转任机关公务员职务的条件:(1)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2)原为机关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事业单位的;(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考试录用的;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三)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具体条件执行);
(五)符合《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根据2014年8月11日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精神,2014年8月11日后新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未满文件规定的5周年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录用的为8周年);对于2014年8月11日以前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未满原招录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综合择优办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6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需要的资格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和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报名需出具委托书并提供各类证书、证件原件。
4.资格审查: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个别急需补充人员的岗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放宽到2:1)。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6.费用:本次选调考试免收笔试及面试费用。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4室)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申论》,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总分为100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宜宾县党建网(http://www.ybxdj.gov.cn/)和宜宾县人社局网站(http://ybxrsj.ybx.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
1.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闱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书:
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4室)
3.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计分:面试得分=(所有评委评分之和-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评委人数-2)。
6.面试得分公布:面试得分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统一在宜宾县党建网(http://www.ybxdj.gov.cn/)和宜宾县人社局网站(http://ybxrsj.ybx.gov.cn/)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选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后,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及选调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结束后,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研究确定拟选用人员。
(七)公示
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后,在宜宾县党建网(http://www.ybxdj.gov.cn/)和宜宾县人社局网站(http://ybxrsj.ybx.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顶岗试用,主要测试其职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后,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从县外选调的人员,可先办理调动手续,对经试用不适合从事选调岗位的,重新安排到其他相应的缺编单位。
四、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县委组织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831-12380、6204064(党群机关)
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0831-6206188(行政机关)
县人社局事管股:0831-6613022(事业单位)
附件:1.《宜宾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宜宾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点击下载)
中 共 宜 宾 县 委 组 织 部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县公务员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