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16年公开遴选市城管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的公告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支队)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执法队伍,具体负责承担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加强基层城管执法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城管执法支队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科员岗位共20名,其中:A岗位10名、B岗位10名。
职位特点及要求:一线执法岗位,户外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艰苦,无固定节假日,加班任务多,随时可能应对突发事件,适合男性报考;调动后在市城管系统工作不少于5周年。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纪律意识强,听从指挥,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调动时,年龄35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调入人员的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周年,其中:从乡镇调入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周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周年;2014年8月11日以前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仍执行原招录《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公告》没有明确服务年限的,最低服务年限须满3周年(计算截至时间2017年3月30日)。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上述条件中,绵阳市市级部门人员报考可不受第2、3、4条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网络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打包后发至邮箱mycgzd@163.com。
(1)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 、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下载《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需注明报考岗位,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2)正式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
(5)原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2014年8月11日以前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需提供当时的招录《公告》。
(二)资格审查
由遴选工作考评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其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式两份、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相应调减遴选计划,调减情况将在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单独计算成绩,满分各100分,进入面试后不再计算笔试成绩。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
2.面试
报考者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情况,可择优等额递补。体检合格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能力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廉政情况。
(六)公示和调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市城管执法局研究确定拟选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公示后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本次遴选的岗位为科员,拟调人员现任职务系副科级及以上的,不保留有关职级待遇。
五、其它事项
绵阳市纪委派驻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全程监督遴选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16)2246936 。
遴选咨询电话: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科(0816)222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