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进高校选聘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的公告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岳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进高校选聘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的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投身安岳县经济社会建设,推动安岳县又好又快发展,我县2016年下半年拟进高校选聘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专业技术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招聘学科(专业)教师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本科学习阶段的所学专业或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研究方向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3.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公安部门收审、羁押,或曾有过其他非法活动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人员;
(4)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5)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聘名额
详见《安岳县2016年选聘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到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11月8日上午9:00前到西南大学招就处,11月9日上午9:00前到西华师范大学招就处,11月10日上午9:00前到四川师范大学招就处。应聘者可就近选择一处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招聘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其中,下列人员报名时还需具备以下手续:
1.2017年应届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所在院校出具的专业和学历证明材料(盖鲜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往届免费师范生需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招聘工作组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拔方式
(一)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说课、讲课、现场答辩等方式,考查应聘者的专业学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综合考核情况,选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选聘对象。用人单位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现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中的应届生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往届生当场签订《意向合同》,同时将约定违约金等条款。
五、资格复审、体检
凡与学校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安岳县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考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法生育情况。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岳县教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所聘岗位至少工作6年及以上方可调动,服务期未满者,一律不提供人事档案。
九、待遇
应聘人员作为安岳县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4520987
安岳县教育局:02824533602
附件:安岳县2016年选聘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生计划表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岳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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